夾娃娃機當副業!他少做「這件事」遭檢舉...恐先吃天價罰單
擺夾娃娃機賺外快,若沒依法申請恐吃天價罰單。示意圖/東方IC

夾娃娃機當副業!他少做「這件事」遭檢舉...恐先吃天價罰單

5月報稅季即將到來,不少人看準「夾娃娃機」熱潮未退,當起台主賺外快增加收入,不過創業前若沒查清楚法規,恐先讓你的口袋破一個洞。台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分享慘痛案例,一名男子租了店面擺放夾娃娃機,未因規定辦理娛樂稅籍登記,將面臨最高15萬元的罰鍰,可說是得不償失。
台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指出,一名陳姓男子看中夾娃娃機熱潮,租下黃金店面風光開業,不料營業不到2週,就遭人檢舉「未辦理娛樂稅籍登記」,將被處以罰鍰。
台南稅務局解釋,凡是提供娛樂場所、娛樂設施或娛樂活動並向消費者收取費用,就必須在「開業前」完成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
大至夾娃娃機專門店,小至超市、雜貨店、便利商店、小吃店、書局、診所前的娃娃機,或是「投幣式電動搖搖馬」,都屬於娛樂稅課徵範圍。
「不論是自行設置或提供他人寄放」,台南稅務局強調,即便只擺設一台設備,凡有民眾花錢娛樂,就屬於娛樂稅法第2條第1項第6款所規定的「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的範圍。
台南稅務局也提醒,娛樂稅雖然稅負較輕,但罰鍰相當重,可處1.5萬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呼籲業者務必要留意相關規定,以免違規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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