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男畫室一名女學生控訴,她長期在呂男開設的畫室學畫,前年4至5月間,呂男在教室上課時突然對她說「要測量胸部大小」,隨即伸手抓她胸部;同年9月,呂男又乘她站立不備之際,伸手抓揉其臀部。畫室內另有兩名女學生也曾目擊或受害,眾人更在Instagram創立名為「傻眼」的群組,專門討論老師的惡行。之後少女心生恐懼向家長反映,才揭發這起校外教學場所的狼師醜聞。
法院審理時呂男矢口否認對女學生毛手毛腳,辯稱自己罹患肺腺癌、舌癌、恐慌症等多種重病,並服用藥物導致「完全沒有性功能」,根本不可能有性慾去猥褻學生。呂男更反指因少女在課堂玩手機被他訓斥、威脅要摔手機,學生才因心生不滿而集體編造謊言報復。
呂男律師也主張,教室為開放空間且有多人在場,呂男不可能公然下手。
但法院審理認為,少女與目擊學生證詞一致,且「無性功能」並不代表不會產生性騷擾意圖,呂男說詞不足採信。法官指出,呂男身為老師卻罔顧師生倫常,利用教育機會對少年進行突襲式觸摸,已構成《性騷擾防治法》,雖然檢察官認為應以刑責更重的「強制猥褻罪」起訴,但法官認定呂男行為屬「短暫觸摸」而非壓制性自主權,因此一二審均依2項性騷擾罪,合併判處呂男有期徒刑8月,准予易科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