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貓影片曝光後,大批熱心網友肉搜出事發地點疑似位於高雄林園區,並提供關鍵的漁船編號及萬男社群帳號與個資。高雄市動保處接獲通報後,立即連繫海洋局與船主,確認行為人為萬姓男子,警方通知萬男到案後,他坦承影片內容確實是他所為,但辯稱並未將貓虐死。
為確認貓咪安全,員警與動保人員前往漁船搜查,但僅在船艙內尋獲1隻受害幼貓,隨即將貓隻帶回安置。
高雄市動保處強調,萬男的行為已違反《動物保護法》,依據該法第25條規定,若故意傷害動物致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最重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並併科新台幣20萬元至200萬元罰金。動保處呼籲,虐待動物是法律與文明社會不容許的底線,切勿以身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