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水鄉代主席揪眾圍毆「打到眼球掉出來」 判4年半定讞嘆:司法冰冷
秀水鄉代主席蔣憲忠被控打爆叫囂者左眼球,遭判處4年6月徒刑定讞。翻攝蔣憲忠臉書

秀水鄉代主席揪眾圍毆「打到眼球掉出來」 判4年半定讞嘆:司法冰冷

彰化縣秀水鄉代表會主席蔣憲忠,2022年7月初因口角衝突,竟找來小弟持槍、鐵棍圍毆對手,導致對方左眼球當場被打爆「掉到地上」。最高法院近日駁回上訴,蔣憲忠被依傷害致重傷害等罪判處4年6月徒刑定讞。蔣憲忠即將解職入監,面對即將到來的牢獄之災,他雖表示會「勇敢面對、坦然承擔」,卻也在臉書大吐苦水,哀嘆司法無視雙方早已和解的事實,顯得極為無奈。
判決書指出,2022年7月8日晚間,蔣憲忠在秀水鄉一家小吃部聚餐,席間與周姓男子等人發生口角。身為地方公職人員的他,沒想著息事寧人,反而當場撥打電話「搖人」,召集陳啟彰等4名小弟攜帶鐵棍、棍棒助陣。
衝突過程中,蔣憲忠先衝到櫃檯抓起菜刀、水果刀對著對方叫囂恫嚇,隨後更狂妄地跑回住處取出一把空包彈槍。回到現場後,蔣憲忠先是指示員工關掉監視器主機,接著帶領小弟闖入包廂,對著天花板連開兩槍示威。蔣憲忠隨即下令「看到人就打!」小弟們便持鐵棍對周男等人發狂痛毆。混亂中,周男的左眼遭到重擊,眼球當場破裂掉出,送醫後確定終身失明。
法庭上,蔣憲忠極力撇清責任,他辯稱自己從頭到尾都沒動手,拿槍只是為了防衛,並不知道小弟們會拿棍棒傷人。辯護律師甚至拋出驚人說法,辯稱周男的眼睛重傷,可能是為了躲避攻擊時,自己不小心撞到桌上的玻璃杯所致,試圖以此否認傷害致重傷的犯行。
法官並未採信這番說詞,判決理由指出,蔣憲忠身為「首謀」,在現場喊「打」即具有指揮分工的作用,即便沒親自動手,也必須為共犯的行為負擔共同責任。法官強調,持堅硬棍棒猛擊頭部,在客觀上本就能預見會造成重傷結果。雖然蔣憲忠在二審期間掏出30萬元賠償並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使得刑期從一審的5年減至4年6月,但其暴力行為對社會治安影響惡劣,仍須入監服刑。
蔣憲忠受訪時語氣充滿委屈,他強調,此案起因是對方有幫派背景且酒後滋事,他們是在受威脅下才反制。他痛心表示,雙方事後早已達成共識、冰釋前嫌,被害人不僅幫忙求情,還明言不提告,司法卻執意以傷勢定罪。「司法是冰冷的,不究是非曲直,令我心寒,」蔣憲忠表示,他最放不下的是深愛的土地與鄉親,但會黯然面對這場司法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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