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駐泰聯絡組與泰國皇家警察總署移民總局近年深耕跨國協作機制,雙方組成專案小組,針對我國外逃通緝犯展開清查。經由鍥而不捨的追查與密集的資情交換,順利於今年3月間鎖定兩人行蹤並予以逮捕,徹底斷絕其海外藏匿空間。
警方調查,現年33歲的蔣姓男子,自2023年起擔任詐騙集團取款車手,聽從組織指揮於全台各地領取民眾血汗錢,蔣男遭查獲後,隔年火速逃往泰國及柬埔寨,隨後又因詐欺、洗錢等8項案件,陸續遭各地檢署及地方法院發布通緝。
另一名29歲黃姓嫌犯則是因強制性交罪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年10月定讞,2023年潛逃泰國躲避入監,在台期間還涉嫌販賣具麻醉成分的新興毒品「依托咪酯」,逃亡期間仍透過網路「遠端操控」國內成員販毒。
黃男共計遭桃園地檢署與地方法院發布毒品、強制性交等3案通緝。執得注意的是,蔣、黃兩嫌在泰國落網時一度拒絕回國受審,但在刑事局與泰國移民局協調下仍被押解返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