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31歲的潘姓女子前年因割破胞姊機車座墊被依毀損罪判處拘役10天,得易科罰金1萬元,因未到案執行遭通緝,於去年8月落網。同在拘留室的40歲吳姓女子則是詐騙車手,因詐欺案被判刑1年4月,同樣因通緝被捕。
吳女得知潘女僅因付不出1萬元罰金就要被解送,竟異想天開提議「交換身分」。計畫由吳女穿上潘女的衣服、持潘女的身分證件,假冒其身分向法警表示願意繳納1萬元罰金。吳女盤算待她獲釋後,會再籌錢幫潘女辦理保釋,潘女也同意了這項計畫。
衣服證件全換了 「臨門一腳」被識破
去年8月17日下午,兩人在拘留室內迅速交換服飾與證件。隨後吳女假冒潘女身分,順利由法警帶往辦理繳納罰金。然而,就在吳女繳完款、正準備離開地檢署時,一名法警察覺其樣貌與留存資料有異,當場將人攔下,這起「互換身分」的脫逃計畫才因此曝光。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兩女均坦承犯行。法官認為,兩女行為無視公權力行使,法治觀念淡薄,影響社會秩序。但考量兩女在成功脫離公力監督前即被逮獲,屬於未遂犯,且對社會危害程度尚非重大,最終依脫逃未遂及便利他人脫逃未遂罪,分別判處吳女與潘女有期徒刑2個月,均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