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陳建安為CCE中華資金交易所創辦人,同時實際掌控「神說國際網路公司」、「神的光投資公司」等多家公司,自2021年7月起以「標會自動續標伺服裝置」操作的「新8年合會」方案為號召,向社會大眾招攬投資,宣稱投入56萬元至76萬元不等,8年後可保證補足至200萬元,換算年化報酬率高達32.14%至188.39%,藉此吸引大批民眾投資。
檢方指出,專案小組歷經多年蒐證,曾於去年分三波搜索,查扣房地產7筆、賓利等豪車5輛、現金及帳戶資金,並拍賣部分豪車追回贓款,目前累計追繳犯罪所得逾1億元。
法院查出,非法吸收的資金並未實際投入投資方案運作,而是遭陳建安等人挪作公司增資、購置房地產、豪車、美金定存及支付私人保險費等用途。另為掩飾資金流向,陳建安更與前妻、兒子等親屬共組洗錢鏈,透過多個公司及人頭帳戶轉移資金,構成鉅額洗錢犯罪。
地院審酌陳建安身為主嫌,策劃並主導整起吸金案,非法吸金規模龐大,嚴重破壞金融秩序與社會信任,因此依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判刑14年、鉅額洗錢罪判刑6年,合併執行18年徒刑,其餘共犯也遭重判,包括王姓女負責人判刑9年6月,另多名幹部及親屬分別遭判5年至8年2月不等刑期,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