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媒體報導,小亭因為在X發出猥褻影片,讓網友可以透過連結觀看,且未採取適當隔絕措施,因此被民眾檢舉。警方認為他涉網際網路張貼猥褻影像供人觀覽罪嫌,將其函送法辦。
一審法官認為,小亭張貼的影片屬「軟蕊」性資訊(非暴力、人獸、虐待),法律規範上僅須有適當安全隔絕措施,調查發現他遵守平台規範,貼文也有警語,且檢方未能證明未成年帳號可以直接瀏覽該影片,認定證據不足,判無罪。
檢方不服上訴,提出證人提供的影片上並無任何警示標示,與小亭提供的影片不符,且影片一旦被轉發,便不再受X平台規範,認為不論成年與否,都會暴露在隨時接觸到猥褻物品的風險中,難認小亭在X上傳影片、文字註解時,有採取適當隔絕措施。
高院法官審理後表示,小亭已在其X帳號個人頁面,確有標示「本版限定成人收看。Adult only。」等語,並設定限制讓成年人才能閱覽,足以認定他張貼之影片已採取適當之安全隔絕措施,維持一審無罪判決,全案定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