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3日中午左右,竹崎鄉光華村某廢棄國小校園傳出爆炸巨響,並伴隨濃煙冒出,嘉義縣消防局獲報後派遣人車前往搶救,不過消防隊到達後,並未發現火煙,但卻發現校園教室門窗嚴重扭曲變形,疑似遭到爆裂物炸毀,因此立即通報警方及火調人員到場。
警方於隔日循線查獲涉嫌引爆爆裂物的周姓及余姓男大生,余男坦承犯行,但周男卻對製造、引爆爆裂物行為有所保留,被警方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移送,嘉檢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
院方認為,依據檢方提出的事證,2人涉及非法製造爆裂物的犯罪嫌疑重大,雖余男坦承犯行,但周男說法有所保留,且與余男陳述有異,認為周男很可能為求卸責而與余男勾串,且2人製作的裂物數量、重量非微,有事實足以認為2人有反覆實行同一犯罪之虞,因此於5日裁定羈押禁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