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上火線強調「誤交練習曲」
面對質疑聲浪,李榮浩親自出面解釋,指出〈小眼睛〉其實是約20年前北漂時期的練習作品,因當年檔案管理混亂,誤將翻唱練習音檔交由版權公司處理。他表示,當時版權單位多半直接進行授權,未必逐一詢問創作者本人,自己也是直到2016年正式發行時才得知情況,雖曾試圖處理,但因公司已結束營運而無法追溯。
然而,網友比對公開資料後發現,〈小眼睛〉的版權管理方其實是李榮浩名下的「酷亞音樂股份有限公司」,且商業授權聯絡窗口也直接標示為本人。此一關鍵資訊曝光後,引發外界質疑,若版權掌握在他手中,理應具備處理與決策空間,與其所稱「無法聯繫」的說法有明顯落差。
公司「已結業」說法遭打臉
此外,李榮浩提及合作單位結業的說法同樣遭到檢視。他曾表示,當年合作的艾迴唱片因撤出或結束營運,導致後續無法聯繫處理。但有網友查證指出,該公司僅調整業務與組織架構,主體仍持續運作,中國地區相關業務也於重整後啟動,並非完全消失。
隨著「時間軸」與多項資料被逐一攤開檢驗,事件持續升溫,不少網友質疑李榮浩前後說法存在矛盾。目前他尚未針對最新質疑進一步回應,整起風波仍在網路上持續發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