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台南一名人夫阿新跟妻子小莫於2024年結婚,並育有1子,但早在阿新同年4月到日本出差認識翻譯小雯,並在8月開始頻繁透過LINE、IG聯繫,兩人因此發展出婚外情。然而,在同年10月兩人不僅一起出遊,就連阿新到日本出差期間,也會跟小雯住在一起,兩人更會傳送情色訊息。
在小莫發現阿新的婚外情後,打算告上法院,沒想到小雯得知後,不僅沒有跟阿新斷絕關係,還變本加厲,傳送充滿系暗示的挑逗言語。小莫表示在懷孕期間發現汽車旅館的消費紀錄後,精神遭受嚴重打擊,甚至出現子宮收縮、早產等狀況,孩子出生後還需住進加護病房,自己也因此罹患憂鬱相關症狀,因此向小雯求償精神撫恤金80萬元,
小雯辯稱,雙方純屬一般同事,對話也是日常公事交流,沒有曖昧或是不當行為,汽車旅館的消費紀錄也與她無關,否認不倫戀。不過,法官勘驗證據後發現,阿新、小雯的對話中曾提及「恥ずかしい(好害羞),下次要選大一點的床,不然會一直有機拐聲」、「等我去搖」、「我想想…綑綁禁斷」等語,足見兩人有發生過性關係。
此外,即使遭到小莫阻攔,小雯仍然保持跟阿新的聯絡,顯示關係從未中斷,小雯舉動已經嚴重侵害小莫的配偶權,判小雯須賠償35萬元,全案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