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外籍家庭幫傭的申請限制,原規定「家中有3名6歲以下小孩」才可申請,現在改為「只要有1名12歲以下兒童」即可申請,4月13日起開放受理。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轉述行政院長卓榮泰在院會中的裁示,卓榮泰說,勞動部推動外籍家庭幫傭新制,只要家中有1名未滿12歲的兒童,即可申請外籍家庭幫傭,就業安定費每月5000元;弱勢、特殊需求及高需求家庭,將優先取得人力,且每月就業安定費降為2000元,以強化家庭照顧支持。希望讓有需求的家庭,能「多一個幫手,少一分疲憊」。
卓榮泰指出,勞動部與衛福部合作,採取3項配套措施:首先,在「確保本國工作者權益」方面,將擴大育兒指導員工作機會、強化托育與家事服務媒合、提供本國工作者就業獎勵及專業技能訓練;其次,在「確保家務工作品質」方面,幫傭工作定位為家務幫手,因此將提供基本知能培訓及育兒指導員到宅指導服務技巧;第三,在「特殊需求家庭優先照顧」方面,採行簡化行政審查作業,專案服務優先協助及減收就業安定費等。
卓榮泰強調,這次新的措施,並非取代既有托育或照顧服務體系,而是在相關社會支持資源之外,提供多一項家務協助的選擇,協助有需要的家庭可以「減輕家務負擔,安心續留職場」。為兼顧公平性,同步採取弱勢需求、特殊需求優先的制度。
卓榮泰指示勞動部妥善規劃相關審查及管理機制,並與衛福部持續強化本國家事服務與托育人力培訓及媒合機制,讓新制能順利於今年4月13日上路,協助更多國人兼顧家庭與工作。
勞動部發出新聞稿表示,外籍家庭幫傭制度並非取代既有托育或照顧措施,而是在既有托育、家事服務與社會支持資源之外,提供育兒家庭多一種協助家務的選擇。
勞動部說,外籍家庭幫傭的角色為輔助性家務幫手,主要協助家庭處理日常家務工作,並非保母或其他專業照顧人員,不會取代專業托育與照顧服務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