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鍾濠陽除涉及販賣、轉讓毒品外,其尿液也被檢驗出搖頭丸反應,但搖頭丸屬第二級毒品,鍾男過去並無施用毒品前科,且犯後態度尚可,考量他具有戒治可能性,因此作出緩起訴處分,但仍需到醫療機構接受戒癮治療。至於蘇玟云及謝承諳,均未驗出有吸毒情形。
「附命戒癮治療」的緩起訴,是指檢察官對施用毒品的被告,考量其多屬初犯或情節輕微、具有戒治可能性,暫不提起公訴,並在一定期間內要求其接受醫療機構的戒癮治療與輔導。期間若能依規定完成治療且未再犯,案件即不再起訴結案;但若未配合治療或再度涉毒,檢方則可撤銷緩起訴並依法起訴。
信義雙屍命案發生於2025年10月。死者陳男為知名台商「粉盒大王」第二代,生前與蘇玟云交情密切,並常由對方協助取得毒品。調查指出,2025年10月22日,蘇女曾指示謝男騎機車將20公克愷他命送至陳男住處;兩天後,陳男再透過蘇女聯繫鍾濠陽,並親自載曾姓美甲師前往虎林街,以2萬4千元購買搖頭丸、含甲基安非他命的「哈密瓜錠」,以及俗稱「G水」的GHB液體。
同年10月25日晚間,陳男因未出席家族聚餐且失聯,其父前往住處查看,赫見陳男與曾女倚靠沙發、已無生命跡象,且身體冰冷僵硬。檢警在現場查獲多種毒品。經相驗結果顯示,陳男因混合使用GHB、愷他命及酒精,引發中樞神經抑制致死;曾女則因GHB過量死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