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宥寬不滿虛擬貨幣上線跳槽到別家交易所,以「帶我一起跳槽」為由將被害人約出門見面,到了約好那天,李宥寬帶著小弟上前以束帶限制被害人行動,再用刀械、槍枝脅迫被害人轉出手機內的33萬多顆泰達幣到指定帳戶,得逞後才放人自由。
同年2月15日,李宥寬以拍攝短影音為由,約另名虛擬貨幣上線出門,據了解,這名被害人是名幣圈網紅,當天帶著妻子一起赴約,不料一到指定地點就遭到李宥寬等人用棍棒伺候,不僅身受皮肉痛,還被迫轉出62萬5800元泰達幣,價值110萬的瑪莎拉蒂也被李宥寬等人劫走。
李宥寬犯案後,依事先規劃迅速離開現場,並搭機潛逃海外,但仍透過手機遠端指揮薛昊惟等人持續控制兩名被害人。期間,他們不僅限制被害人行動,還逼迫被害女子拍攝裸照作為要脅籌碼。隔日,薛昊惟押著頭部仍血流不止的被害人前往就醫,之後才將人釋放。未料同月18日,薛昊惟駕駛搶來的瑪莎拉蒂行經國道三號中和交流道時發生車禍,因而遭警方逮捕。
檢方痛斥,這群人以暴力手段犯案,不僅拘禁被害人、毆打致傷,還以強暴與脅迫方式逼拍性影像,對被害人造成嚴重的身心與財產損害。檢察官因此向法院求處8名已到案的共犯10年至23年不等有期徒刑;本案主嫌李宥寬、張星池(弘毅)、范嘉榮及吳秉洋,目前均已潛逃海外,檢方將另行發布通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