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馬太鞍洪災奪19命!光復鄉長還在忙植牙又浮報撤離人數 檢起訴求刑10年
光復鄉長林清水遭求處最重10年有期徒刑。資料照

花蓮馬太鞍洪災奪19命!光復鄉長還在忙植牙又浮報撤離人數 檢起訴求刑10年

花蓮縣馬太鞍溪堰塞湖去年溢流釀成重大洪災,造成19人死亡、5人失蹤的慘劇,如今司法調查告一段落。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今(9日)偵結,依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及過失致死等罪,起訴光復鄉長林清水、張姓秘書及王姓課長3人,並認定3人怠忽職守釀成重大傷亡,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其中林清水求處最重10年徒刑,另外2人各求刑9年。
檢方調查指出,馬太鞍溪堰塞湖當時已出現溢流危機,相關單位多次示警並發布紅色警戒,要求地方政府擴大撤離範圍並執行強制撤離。然而身為地方防災指揮核心的光復鄉長林清水等人,明知災情危急,卻未依指示落實撤離作業,反而怠忽職守。
起訴書指出,林清水在應全力投入防災工作的關鍵時刻,仍處理個人植牙私務,未積極督導撤離作業,甚至與王姓課長合謀浮報撤離人數,製作不實撤離統計資料粉飾太平;張姓秘書也配合相關作業,未確實督導災害應變措施,導致多名居民未能及時撤離。
檢方認為,3人身為地方公務要職,本應肩負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及防止災害擴大的法定責任,卻在災害迫近之際廢弛職務,導致19名民眾逃生不及慘遭洪水吞噬,嚴重破壞公務體系信譽與社會信任。
檢方也指出,3名被告在偵查過程中多所推諉、飾詞狡辯,對於造成的重大傷亡始終未表歉意,犯後態度不佳。為維護法治紀律並撫慰被害者家屬,檢方因此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對林清水量處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法定最重刑度10年徒刑,張姓秘書與王姓課長則各求刑9年,以示懲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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