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案源於前年11月台北市一名17歲少女陳屍在雙溪碼頭,事後她的母親在社群血淋淋控訴,少女生前曾到麥當勞半工半讀,期間遭李姓主管長期猥褻,還多次在店內倉庫以手指性侵得逞,劣行長達1年之久。
少女母親痛訴,李男以可掌控排班權為由,威脅少女不能報案,讓少女長期鬱鬱寡歡,雖在友人的陪伴下鼓起勇氣報案,最後仍選擇走上絕路,一條年輕生命在惡狼的摧殘下就此終結。
案件曝光後引起社會譁然,台灣麥當勞遭遇許多民眾憤怒抵制,因此發出聲明指出,公司2024年3月接獲離職員工「性騷擾」申訴,立即根據《性別平等工作法》,邀請外部專家及公司法務相關部門組成調查小組,確認「性騷擾」案成立後,基於對職場霸凌零容忍,於同年5月解雇被申訴的當事人。
士林地檢署介入調查,傳喚少女母親等相關人士作證,最後認定李男涉犯強制猥褻罪嫌證據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這個結果讓少女母親無法接受,聲請再議,高檢署收案後,撤銷不起訴處分,發回士林地檢署重新偵辦,今日偵查終結,仍舊做出不起訴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