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狼師案大逆轉 教授洗冤未性侵仍遭懲處提告拼翻盤 法官:「睏哈星」就是不行!
台大狼師案大逆轉,教授洗冤未性侵仍遭懲處提告拼翻盤,北高行判決校方處分有理。資料照片

台大狼師案大逆轉 教授洗冤未性侵仍遭懲處提告拼翻盤 法官:「睏哈星」就是不行!

2021年曾引發社會高度關注的「小心台大狼師」案,李姓教授遭女學生在網路上指控騙砲無套性侵,事後檢方發現兩人曖昧對話逆轉獲不起訴,但台大仍認定李男違反教師專業倫理,做出停止晉薪兩年等處分。李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主張對方既不是他指導的學生也從未修過他的課,且主動投懷送抱、在校外發生性行為均與學術範疇無關,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兩人仍有師生輔導關係,本不應有性行為,判李男敗訴。
2021年9月,一名台大女學生在論壇Dcard以「小心台大狼師」為題發文,控訴比她年長20多歲的李姓教授利用討論學業規劃機會,誘騙她到汽車旅館無套性交,甚至悲憤形容自己被當成「飛機杯」使用,貼文隨即在學術界與網路掀起巨浪,李姓教授被肉搜後形象瞬間崩毀,雙方並互告性侵害及誹謗。
不料事後檢方調查出現大逆轉,查出女學生以學術討論名義主動接近李男,在取得李男LINE後更展現高度熱情,聊天內進入「成人模式」,不但主動詢問「我應該把你當老師還是朋友?」還進一步撩撥他表示願給「特別服務」;甚至在見面當天主動提議跳過吃飯直接去汽車旅館,並在辦理住房時掏出她的VIP卡打9折,最後李姓教授性侵部分獲不起訴確定,女學生反因誣告、違反《個資法》等罪嫌遭起訴並判刑6月。
李男雖洗刷性侵汙名,但台大校方仍認定他未謹守師生分際,依《教師法》及學校聘約做出停止晉薪2年、禁任導師2年及不得借調兼職等處分。

師辯:校外合意性行為無關學術倫理

李姓教授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主張對方並非他直接指導的學生,雙方過去素未謀面,他也無輔導或管教權;他強調,是女學生主動接近他,兩人在校外合意發生性行為純屬私人性自主權範圍,與學術職務無涉,校方不應拿倫理守則過度限制其私領域。
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雖然李男未直接指導女學生,但她當時確實是台大在籍學生,且雙方是因請教生涯規劃與專業建議才開啟互動,教授對於學生仍具備地位、知識與資源上的「不對等權勢關係」。
法院另查出,本案事發後,女學生在同年10月間又加選李男課程,李男得知後聯繫系辦緊急停開該課程,導致一門上百人選修課停開,已嚴重影響學生受教權並損及校譽。
北高行判決強調,教師應負有輔導學生及維護專業形象之義務,發展以性行為為基礎的關係已明顯違反專業倫理,台大教評會基於大學自治所做的裁量處分並未過重,判決李男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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