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報》報導指出,立法院人事單位在立委報到時,皆要求報到立委簽署「切結書」,文件上須明確勾選「中華民國國籍」或「雙重國籍」,若勾選後者還要自行提供放棄國籍資料。不過,有知情人士向《鏡報》爆料,李貞秀當初填寫切結書時,勾選的竟是「中華民國國籍」,此舉恐有違法之嫌。
律師黃帝穎受訪時則說,針對李貞秀個案,當初她應該勾「雙重國籍」,並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依據《國籍法》規定,李貞秀已經辦理登記,1年之內都有補證的法律空間,但就職時不能勾選「我只有中華民國國籍」,這與事實不符,「如果明知不實而勾選,當然涉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黃國昌今出席「新北歡唱巴士亮相記者會」時,針對此事也做出回應。他表示,如果要談法律,就依法論法,尤其對法律人而言,就是要這樣;在目前中華民國的憲政架構下、在法律上,「我們根本就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