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男與郭女曾為男女朋友,並有同居關係,育有一名年幼的女兒。郭女原是陸軍志願役軍人,跟邱男的親屬在同一軍職單位任職。兩人感情因信任問題產生裂痕,郭女曾因懷疑邱男有小三,因查看其手機導致雙方多次爆發口角。此外,雙方也因邱男私自領取母親保險金的財務糾紛,讓兩人關係更趨惡化。
判決書指出,2023年1月28日凌晨,邱男懷疑郭女擅自截取他手機內的交往資訊,竟從房間窗戶破窗而入,第一時間就先拔掉寶寶監視器的插頭,然後雙腳跨坐在她肚子上,雙手用力掐住她的脖子,甚至當著一歲大哭的小孩面前猛喊「要掐死你」。
郭女自述,被掐脖時曾短暫昏厥,醒來後發現邱男已搶走她的手機並摔爛在地上。同年3月,邱男又因懷疑郭女把其私領母親保險金的事情告訴家人,再度暴怒傳訊「我他媽的一定把你殺掉」、「一群畜生都去死」等極端言論。
受到一連串暴力與言詞威脅,原是志願役軍職的郭女,自稱因身心嚴重受創、不敢單獨出門,且邱男親屬也在同單位任職,讓她壓力大到被迫提前退伍。郭女原本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包括退伍金損失、私密照外流精神損害等共約300萬元賠償,但法院認定退伍係個人因素,且無法證明IG上的私密照帳號為邱男所設,最終僅針對已證實的恐嚇與傷害行為判賠12萬餘元。
台中分院指出,邱男對掐頸及LINE恐嚇事實均不爭執,刑事部分已定讞處拘役90日。針對邱男抗辯12萬元慰撫金過高,並援引他案主張減至3萬元,法院反駁慰撫金應依兩造身分、月薪(邱4.5萬、郭3萬)及加害程度衡量。因各案情節異於本件,不得比附援引,審酌邱男動機手段與對被害人之影響,認定原判賠12萬元屬適當。駁回邱男上訴,全案定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