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不到前妻!北市男竟性侵閨密
判決書指出,2025年7月13日一名趙姓男子,因為聯絡不上前妻,就攜帶水果刀、裝有汽油的寶特瓶,潛伏在前妻閨密小婷(化名)住處的樓梯間,當晚23時許,小婷回家時趙男突然現身,用刀架住小婷脖子,逼迫小婷讓他進屋。隨後趙男用刀指向小婷,並取出裝有汽油的寶特瓶,嗆聲說「不聽話就要潑灑汽油、要死一起死」等語。
隨後,趙男取走小婷的手機、APPLE WATCH不讓小婷與外界聯絡,當時小婷的男友因遲遲未能聯絡上小婷,有通報警方,當警方、小婷男友敲門時,趙男威脅小婷不准出聲,導致一行人以為小婷不在家就離開。
趙男以水果刀柄敲擊牆壁、勒脖等方式威脅,逼迫小婷幫他洗澡、跟他進行性行為,過程中趙男曾恐嚇「10分鐘內沒有射精就要殺妳」等語,並用手機將性侵過程錄下,直到隔天上午8時30分許,趙男才帶著水果刀、汽油離開現場。
趙男遭判10年8個月!賠償200萬元
台北地方法院指出,趙男持刀侵入住宅威脅小婷,並對其強制性交,還將過程錄下,並在小婷家中逗留超過9小時,造成小婷身心難以磨滅的傷害,再加上趙男先前曾因對前妻犯強制性交罪遭起訴,足見沒有悔意,因此判處10年8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民事方面,小婷請求精神撫恤金200萬元,法院依據診斷證明、心理諮商紀錄認定,小婷在案發後身心受創,出現焦慮、急性壓力反應,需要持續接受治療,趙男嚴重侵害小婷的身體自主權、性隱私權,判趙男須賠償200萬元給小婷,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