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5日,義竹鄉嘉26鄉道因強風造成多條高壓線斷裂,具備九年外線經驗、同事眼中「工班頭」的李元瀚,正頂著風雨在高空進行檢電作業。據悉,李員在作業當下曾對下方大喊「學長,沒電!」隨後疑似誤認線路已斷電,便脫下絕緣手套準備進行接地搶修。
雖然施姓班長曾透過對講機回報「尚未完成斷電」,且副班長也曾提醒,但因升空桶內未見對講機,這聲保命的警告是否傳入李員耳中,已隨著他的離去成為懸案。李員隨即遭對地電壓高達6600伏特的高壓電擊,瞬間失去意識。李元瀚在加護病房與死神搏鬥六天,終因器官重度衰竭,家屬不忍他再受苦,決定拔管放棄急救,並捐贈器官遺愛人間。
勞動部職安署報告指出,事故可能與檢電器具異常、未確實確認停電及未配戴絕緣手套有關。檢方調查發現,李員使用的檢電筆雖然時好時壞,但案發前班長已借給他正常的檢電筆。
檢方在不起訴書中感嘆,李員是資深技術人員,若確實執行程序理應可避免意外。然而,丹娜絲風災造成全台電桿倒塌災情慘重,台電人員連日不眠不休搶修,體力與專注力早已瀕臨極限。這種在極端環境下的「疏忽」,究竟是個人的不慎,還是系統性過勞導致的必然,成為法律之外最沈重的叩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