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團隊查核發現,洪啟迪擔任光耀科技子公司寧波光耀總經理期間,涉及不當發放獎金,從2022年至2024年濫發獎金479萬餘元人民幣(折合約2154萬元台幣)。至於洪啟迪的個人薪資,除董事會薪酬委員會通過的月薪15萬元台幣,他另在中國自行申報每月2萬3800元人民幣薪資。
新團隊委託中國當地會計顧問查詢發現,洪啟迪每個月以簽核「工作聯絡單」方式,讓管理部、財務部、業務部、製造部、品保部、資材部等部門中國籍6名主管,每人每月可多領取2萬元人民幣的獎金,衍生的所得稅還由公司負擔。獎金發放的理由、必要性或計算公式,都沒有記載,相關「工作聯絡單」裡都未記載,完全由洪啟迪一人決定。
中國籍6主管爽翻 每月加薪9萬台幣
啟人疑竇的是,一般公司若真有激勵需求,通常會優先針對基層員工,這6名中國籍主管本就享有每月1.5萬元至1.8萬人民幣的優渥薪資,折合約7萬元台幣,若再月領2萬人民幣(折合約9萬元台幣)高額獎金,形同每月實領16萬元台幣,遠遠超出寧波市平均薪資人民幣4587元數倍。
寧波光耀的送禮水果請款單更是驚呆眾人。根據查核,2024年寧波光耀的業務招待費高達254萬餘元人民幣,其中以「購買水果」名義報銷金額40萬餘元人民幣最大宗;採購量換算一般水果禮盒重量,約可在當地購買總重達20噸的水果,如此龐大的採購數量,遠超過一般正常業務交際所需。
最可疑的是,這些水果採購款項並沒有按照正常的商業實務,電匯給開立發票的供應商,而是透過工商銀行,直接匯入寧波光耀承辦人的個人銀行帳戶;且資金直接匯入個人帳戶的作法,均經寧波光耀總經理洪啟迪核准,違反一般正常的供應商付款方式,讓人質疑資金去向與公司治理不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