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韓聯社》報導,事發在去年6月27日凌晨12時45分左右,該名男子酒駕開保時捷,時速高達159公里,之後撞上一輛小客車,造成小客車駕駛死亡,駕駛的朋友頭部重傷。酒駕男隨即遭到警方逮捕,該案進入司法程序,原本檢察官向法院求刑7年6個月,但在1審的審理過程中,酒駕男不斷向法官懺悔,更聲淚俱下稱:「願用餘生贖罪!」最後1審法官認定男子有悔意,判處6年徒刑。
而後男子持續上訴,但2審法官發現,男子在上訴狀中否認酒駕,甚至質疑警方酒測結果,更稱因為高額賠償金,讓他的生活陷入困難。不僅如此,法官也發現男子過去已有2次酒駕紀錄,其中1次發生在2016年,當時還導致臨檢的警方受傷。
2審法官認為,男子在1審的表現完全是「留下鱷魚的眼淚」,認為男子毫無悔意,而且對於男子提出的上訴理由,也全部駁回。最後2審法官在今日宣判,對男子加重刑期,從1審的6年徒刑改判7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