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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6 14:20:00
北市警處理車禍遭撞「脊髓失能」終生協調不良 內政部、警政署拒給失能金法院打臉判賠460萬北市一名許姓員警2018年間處理交通事故時遭撞,頸椎脊髓嚴重損傷,術後留下四肢與肢體協調障礙等後遺症。許員事後向內政部及警政署申請部分失能安全金與慰問金,卻遭主管機關以「永久失能診斷日距離事故已逾2年期限」為由拒絕。許員不服提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許員症狀早已固定且為公傷後遺症,判決內政部與警政署敗訴,應各補發安全金40萬元及慰問金420萬元,合計共4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