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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6 03:01:00
涉嫌連續下藥性侵兩名越南籍應召女子的食品公司蘇姓負責人,全案辯論終結後,急搬「需照顧年邁父母」、「語言不通誤會是性交易」及「已押8個月知警惕」等理由聲請交保。但橋頭地院合議庭認定,加重強制性交罪為7年以上重罪,且蘇男明知檢警已調查第一案,竟還對第二名越女下毒手,顯見其克制性衝動能力極差且有再犯風險,裁定駁回具保聲請,讓這名好色老闆繼續待在看守所等候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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