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稱尋花問柳誤會 搬老父母賣慘求交保
檢方調查指出,蘇男涉嫌於短時間內先後相約兩名越南籍女子見面,暗中下藥後實施性侵。全案進入審理階段後,蘇男與律師辯稱,兩起事件本質上均為「尋花問柳」的性交易,純粹是因為「語言不通」才引發誤會。辯護律師更主張,警方查扣物品中並未檢驗出藥物成分,檢方缺乏具體事證證明下藥。
隨著全案於9月16日言詞辯論終結、證人交互詰問完畢且鑑定報告已回覆,蘇男聲請交保。他強調自己經營食品公司有正當工作,且家中尚有年邁父母需要照顧;自己遭羈押長達8個月早已知所警惕,並積極與告訴人試行調解,主張證據已鞏固,絕無串證或棄保逃亡之虞,請求法院准予具保停止羈押。
明知被查還硬要犯 法官鐵面重裁駁回
橋頭地院合議庭對蘇男的辯詞不予採信。法官在裁定書中嚴正指出,加重強制性交罪為法定本刑7年以上重罪,依常人趨吉避凶之人性,重罪常伴隨高度逃亡風險,絕不因全案言詞辯論終結或在押時間長短而改變。
最讓法官無法接受的是,蘇男明知檢警已針對第一起越籍應召女子遭下藥性侵案展開調查,竟仍不知警惕對第二名越籍應召女犯下相似犯行,顯見其「克制性衝動能力及遵法意識均有不足,且持續惡化」。
法官強調,性自主法益極其脆弱,蘇男生活周遭相同條件的外籍女子,均屬其「潛在被害對象」。合議庭認定,不論是科技監控或限制住居,均無法避免其再次犯案與逃亡,權衡公共利益後,裁定駁回具保聲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