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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0 14:59:00
三寶爸對「好友16歲女兒」下手!接送上下學→到摩鐵激戰…對話驚見「那個白白熱熱的」台中一名41歲男子認識好友的15歲女兒後,明知對方是未滿16歲的未成年少女,仍發展成男女朋友,還先後發生10次性行為,直到少女就讀學校宿舍的行政人員撞見男子與少女當眾擁吻、通報學校並轉知少女父親後,這段戀情才隨之曝光。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男子共犯10次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為性交罪,各判有期徒刑4月,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4月、緩刑2年,緩刑期間完成90小時義務勞務、接受3場法治教育,並付保護管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