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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7 11:30:00
許多家庭在面對長輩過世時,習慣第一時間拿著往生者的存摺與印章提領現金,用來支應喪葬費用或清償長輩生前的各項開銷。然而,這樣的「慣例」若未取得全體繼承人同意,恐怕會觸犯《刑法》。台北市一名男子在母親過世當天,因趕不及返回台北,便電話指示兒子持阿嬤的存摺、印章前往銀行臨櫃及提款機提領共206萬元。事後遭其他親屬提告,法院審理後認定父子二人涉犯偽造私文書等罪,分別判處10個月與6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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