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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5:13:00
台南一名女子透過交友軟體認識男子後相約見面,並一同前往南門公園聊天,未料男子竟起了色心,將女子拉進身障廁所後對其掐脖壓制、性侵得逞,嚇得女子案發1小時內立馬撥打113求助;沒想到男子竟辯2人是情投意合發生性行為,還稱之所以掐脖接吻是因為女方喜歡才會這麼做。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男子未經同意發生性行為,依強制性交罪判處3年6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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