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取財未遂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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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3:10:00
傻眼!新竹一名從事粗工的男子阿強(化名),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一名人妻小莉(化名),兩人在土地公廟女廁內發生性關係,沒想到阿強食髓知味,竟以公開小莉的性影像為威脅,逼迫小莉再度與他發生關係,以及勒索小莉錢財。隨後小莉前往警局報案,由檢察官提起公訴,法官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判阿強4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即時
2026/01/26 10:24:00
台南賴姓單親爸多年前返回國中母校參加校慶,與在學校任教的國中女同學重逢發展婚外情,7年後因不滿女方要求分手,竟多次傳送「周處除三害」、「殺狼師」等恐嚇訊息向女師索討40萬元「分手費」,甚至在收到警方書面告誡後仍持續騷擾。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判賴男有期徒刑10月,另依跟蹤騷擾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均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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