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失繼承權

即時
2026/06/21 13:58:00
高雄一名男子與中國女子2000年結婚並完成登記,婚姻一直延續至男子2024年過世,怎料來到遺產分配時,男子弟弟卻質疑哥哥和嫂嫂從未公開婚禮,甚至不曾同居,為此提告確認婚姻無效,認為嫂嫂根本沒資格分得遺產。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調查後,認為這只是女子為了方便入境才會結婚,因此婚姻不具法律效力,判其喪失配偶繼承權,全案可上訴。

即時
2026/01/23 11:12:00
桃園一名男子阿志(化名)因欠債長期離家,不僅對年邁父母不聞不問,甚至將罹患睪丸癌的幼子丟給老母親獨自扶養。阿志的母親去年因肺腺癌病逝後,阿志突現身並與姊姊、父親共同列為繼承人,但姊姊主張阿志多年未盡扶養義務,且母親生前曾多次明確表示「不讓阿志繼承遺產」。新竹地院審理後認定,阿志的行為已構成對母親的重大精神虐待,判決阿志喪失繼承權,一毛錢都拿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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