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趁男網友喝爛醉「硬上性侵」慘罹憂鬱症 基隆男被法官判刑了
受害男子因爛醉而遭到葉姓男網友性侵。示意圖/鄒保祥攝

趁男網友喝爛醉「硬上性侵」慘罹憂鬱症 基隆男被法官判刑了

一名男子日前透過網路交友軟體結識葉姓男網友,兩人相約參加位於台北市信義區的一場紅酒音樂會活動,不料男子因酒精作用陷入泥醉狀態,竟遭葉男強行帶往基隆一間旅社實施性侵害得逞。被害人醒來後身心重創、罹患憂鬱症,憤而向法院提告索賠。
據判決書指出,當天兩人相談甚歡,決定一起參加酒會放鬆身心。活動過程中氣氛熱絡,該名男子因不勝酒力連喝約10杯紅酒,意識已逐漸模糊。活動結束後,男子獨自搭乘客運前往基隆市海洋廣場,與早已在現場等候的葉男進行初次會面。
兩人碰面後,男子已顯露明顯醉意、步態不穩,葉男於是帶著他前往基隆市仁愛區的一家旅社投宿。未料入房後,男子因酒精作用陷入泥醉並失去意識躺在床上休息,葉男竟色心大起,趁對方處於無力抗拒的狀態下,強行對其實施性侵害得逞。
被害男子醒來後發現自己遭侵犯,身心遭受極大重創。案發後2個月內,他開始出現失眠、惡夢及經驗再現等典型的延遲性創傷反應,生活與工作大受影響。
隨後男子前往診所就醫,經醫師診斷確診罹患憂鬱症與焦慮症,並持續接受長達數月的心理諮商治療。男子不甘無辜受害且精神大受打擊,憤而向法院提起刑事訴訟並附帶民事賠償。
法院審理時,刑事部分已依趁機性交罪判處葉男有期徒刑3年10個月定讞。民事部分,葉男雖辯稱對方當晚能自行辦理入住刷卡、且心理疾患與本案無關,但法官認定原告於案發後短期內即尋求身心科協助,醫療與諮商紀錄均顯示症狀與性侵事件具相當因果關係。
基隆地方法院審酌兩造經濟狀況、加害情節及原告精神受創程度,最終判決葉男須賠償被害人心理諮商與醫療費用1萬8170元,以及精神慰撫金25萬元,合計共26萬8170元,全案仍可上訴。

★《鏡報》關心您: ◎察覺對方有性侵意圖時,應冷靜設法離開現場,並立即求救;若遭限制行動,勿過 度刺激對方,千萬不要抵死反抗。 ◎相信直覺!拒絕不舒服或不喜歡的肢體接觸。 ◎睡覺或盥洗時,門窗要上鎖。 ◎避免與有酒醉、吸毒、有暴力傾向或性犯罪前科的人獨處。 ◎當對方出現你認為不妥的言行時,應立刻離開或制止。 ◎如遭性侵,應立即報警與求助信任的人

延伸閱讀

Google 設為偏好來源
Facebook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