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陳男於2024年11月間在Dcard認識該名已婚人妻,兩人見面後發生性關係,期間人妻曾將自己上半身裸露的自拍照傳給陳男,隨後雖自行收回,但已被陳男保存。
2025年1月4日晚間,陳男傳訊質問人妻「都不約我了嗎?」人妻以「在忙」為由婉拒,陳男竟當場翻臉,傳訊威脅「我這裡還有你的影片」、「那我只好公開了」,並附上該張半裸照,同年2月19日更變本加厲,狠嗆「好自為之,會爆料給新聞媒體」。人妻驚恐萬分,傳訊質問「你是在威脅我嗎?」陳男竟毫不避諱直說「對的」,嚇得人妻趕緊報警處理。
辯稱「一時情緒激動」!反控對方討50萬
法庭審理時,陳男坦承傳送上述訊息,卻辯稱自己當時只是「情緒激動」,純粹想約對方出來見面釐清誤會;他甚至反控人妻疑似在Threads上發文,稱要「先告性侵恐嚇」藉此索討50萬元,質疑對方提告動機不純。
賠12萬達成調解!詐欺前科男改判2月定讞
然而,法官怒批,陳男傳訊內容依一般社會觀念,已足以讓人心生恐懼,人妻也證稱終日提心吊膽、深怕私密照外流。至於陳男反指的Threads貼文,法官認定與本案恐嚇犯行毫無關聯,根本沒有調查必要,一審依法判處陳男3個月有期徒刑。
全案上訴台中高分院,陳男在審理期間終於低頭認錯,與人妻達成調解,承諾自今年11月起分期賠償12萬元,人妻這才點頭同意從輕量刑。二審法官考量雙方已和解,決定撤銷原判決改判2個月;但陳男先前早已留下詐欺前科,依法無法獲得緩刑,這下只能乖乖入監或易科罰金,全案就此定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