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這名獸父罔顧人倫,自2023年底起短短半年內,三度藉由騎機車載女兒外出之際,直接把機車騎進摩鐵開房,並以言語恫嚇,將她強拉上床性侵得逞;第3次獸父甚至拿出按摩棒助興,完事後還叫女兒把按摩棒收在自己房間。後因獸父不滿女兒房間凌亂、雨天未關窗,竟持塑膠水管狠抽她手臂致傷,被害少女在身心遭受嚴重打擊後,機警趁倒垃圾機會逃離住所並撥打113家暴專線求助,全案才因此曝光。
法院審理時,獸父矢口否認性侵女兒犯行,辯稱自己從未帶女兒前往汽車旅館,監視器拍到的騎車男子並不是他,更企圖透過偽造手機還原截圖、抹黑女兒與他人有染,甚至將查扣的按摩棒推稱是女兒私人物品。
但合議庭審理後認為,男子說詞全屬臨訟卸責,法官憑藉被害少女前後一致且指證歷歷的證詞,並參酌卷附汽車旅館帳單、旅客住房紀錄、監視器車牌辨識資料,以及扣案按摩棒上驗出被害少女DNA等鐵證,認定狼父罪證明確。
此外,根據醫療院所的心理衡鑑顯示,少女在案發後出現明顯的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夜間常噩夢驚醒。法官痛斥男子罔顧人倫、嚴重戕害未成年女兒的性自主權,犯後態度惡劣,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及傷害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9年,上訴後仍維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