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日媒報導,根據奈良縣政府等單位說明,第一具小鹿屍體於8月21日在興福寺參道被發現,之後截至本月1日,陸續在東大寺大佛殿附近等地發現另外3具,總計4具。
此外,這些小鹿出生約1個月,身體有部位缺失。相關單位委託專業機構調查後,研判「遭野生動物捕食的可能性較低」。奈良縣政府認為,不排除有人為傷害的可能,因此已向警方提供相關資訊。
奈良縣知事山下真表示:「如果在夜間人潮較少的時段,獨自一人在奈良公園周邊行走,請務必提高警覺。若有助於釐清本案的相關資訊,也懇請民眾提供線索」。奈良縣政府目前正與警方及動物保護團體等合作,加強巡邏。
奈良縣指出,如果此案確認是人為,可能違反《文化財保護法》或《廢棄物處理法》。奈良縣呼籲民眾,夜間獨自行走在奈良公園時,要多加小心,並公開徵求相關線索。
事實上,1957年日本政府依《文化財保護法》正式將奈良鹿指定為國家天然紀念物,由「奈良鹿愛護會」管理與保護。因此,人為殺害小鹿恐怕會觸犯法律,最重可處5年以下徒刑或100萬日圓以下罰金。
然而,過去曾有奈良鹿遭人為殺害的案件,2010年一名40多歲男子用弓箭射鹿,導致鹿中箭死亡,遭判6個月徒刑;2021年2月一名20多歲男子,拿斧頭砍向鹿的頭部,導致鹿失血死亡,男子表示,原因是另一隻鹿撞到他的車,所以才想殺死牠,最後男子遭判10個月徒刑、緩刑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