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調調查,泓德能源看中花蓮縣鳳林鎮日照充足、地勢平坦,規畫開發總面積超過千公頃的大小光電案場,並鎖定在當地擁有大片農地的花蓮縣農會作為獵地目標。然而,業者在推動過程中遭逢居民強烈反彈,加上案場開發需經地方政府與公所審查,業者疑為加速申設、降低阻力,以回饋金等名義暗中行賄。
辦案人員追查公司帳冊發現,業者疑透過複雜的多層轉帳製造資金斷點,再提領現金交付具地方影響力的人士,其中,前鳳林鎮長蕭文龍疑收受近4000萬元,前花蓮縣農會總幹事官俊彥則涉收受上千萬元,藉此協助取得土地、利用公所核備程序規避審查;此外,縣府亦有承辦人員涉嫌私下調閱地籍資料供特定人士使用。
花蓮地檢署日前指揮北、中、南11個單位搜索花蓮縣政府觀光處與地政處、鳳林鎮公所,以及業者位於雙北與台南的辦公室等55處。剛好搭機返台的泓德能源董事長謝源一、總經理周仕昌,也在入境後旋即被檢調帶回花蓮訊問。
檢方聲押8人 院方深夜裁定董總等7人收押
檢方漏夜複訊後,認為涉案人員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重大,且有逃亡、滅證及勾串共犯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8人。
花蓮地院開庭審理至昨深夜做出裁定,將泓德能源董事長謝源一、總經理周仕昌、工程處執行副總李永清、資深協理謝紫燕、前風光聚能總經理林俊呈,以及前鳳林鎮長蕭文龍、前花蓮縣農會總幹事官俊彥等7人羈押禁見;廖姓財務長無保請回。
其餘涉案的縣府范姓專員等5人,分別獲10萬至50萬元交保。
縣府稱任內未核定案場 泓德能源發重訊跌停
花蓮縣政府當即發表聲明強調,縣長徐榛蔚任內並未核定任何第一型大型地面型光電申請案。
泓德能源則連續發布重大訊息表示,公司將全力配合司法機關調查,目前具備完善的專業經理人體制與內部控制制度,營運與財務狀況一切正常,財務及資金調度不受影響,各項業務與專案皆照常推進。不過受到弊案衝擊,泓德能源22日股價仍遭打入跌停板,終場重挫6.3元,以57.4元作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