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新北市府補助鄰里長及巡守隊聯誼活動費用,每人額度約4100元,不過補助明文規定,該活動參加對象為鄰、里長,本人不克參加得由配偶、直系血親、配偶直系血親或直系血親配偶1人代理參加。
陳女遭檢舉,今年3月舉辦2天1夜的鄰里長聯誼活動,攜轄內鄰長及其眷屬前往南部旅遊,全程活動費用均由市府補助支應。不過其中有鄰長未參與活動,卻由其他鄰長眷屬冒名頂替、詐領補助,陳女明知違反規定,卻依然放行,涉嫌包庇圖利。
新北檢昨指揮台北市調處發動搜索,並約談陳女及相關證人共5人到案說明,檢察官訊問後,認陳女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刑法》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及詐欺得利等罪,犯罪嫌疑重大,諭知10萬元交保,檢方持續釐清相關事證,依法偵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