鹹濕對話全曝光!互稱老公還大談性癖好與租屋
判決指出,陳女與黃男結婚後,劉男在黃男婚姻存續期間與其交往。陳女事後掌握兩人極為親密的通訊軟體對話紀錄及租約影本作為鐵證。
對話內容顯示,劉男與黃男不僅頻繁互稱「老公」,多次露骨談論性事及各自的性癖好。兩人在訊息中更不避諱告白「我愛你」、「我現在生活唯一期待就是看見你」,黃男甚至向劉男提及正準備與陳女辦理離婚。
此外,兩人還熱烈討論在外同居細節,出現「好興奮待會要去簽房子的合約嗎」、「開放格局」、「含水費」等對話,坐實兩人私下尋覓愛巢並同居的侵權事實。
辯欲分手遭糾纏 法官認定破壞婚姻判賠15萬
面對陳女指控,劉男出庭抗辯時坦承交往後期知道黃男已婚,但聲稱自己曾告知對方應等離婚後再交往,後續想要分手時,反而是黃男對他糾纏不清,且自己在交往過程中並未獲得任何好處。
不過法官審酌相關對話紀錄後認定,劉男在黃男婚姻存續期間與其交往、發生性行為並在外租屋同居,已嚴重逾越一般社交往來界線。此舉侵害陳女基於配偶關係所生的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導致陳女遭受精神巨大痛苦。法官考量兩造學經歷、資力及陳女已離婚等一切情狀後,認定原告求償20萬元過高,判劉男應賠償陳女15萬元慰撫金。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