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外媒報導,檢察官蕾切爾·斯科特(Rachel Scott)在庭上透露,受害女性在因癌症過世前8週才剛確診。案發當天,被告斯蒂芬·塞勒斯(Stephen Sellars)獲准獨自留在存放遺體的房間內僅15分鐘,隨後被害人的兒子與姪子走進房間,目睹了塞勒斯對遺體進行性侵害的駭人畫面。
檢方指出,塞勒斯的行為屬於預謀犯罪。在實施侵害前,他特地栓上大門、鎖上房門並拉上窗簾,試圖掩人耳目。事情敗露後,塞勒斯急忙穿上衣服逃離現場,隨後傳簡訊給被害人的兒子,聲稱自己當時「喝醉了,不知道自己怎麼了」。雖然他在最初接受警方詢問時予以否認,但最終在庭審中承認了「性侵犯屍體」的罪名。
主審法官約翰·薩克雷(John Thackray KC)在宣判時表示,這是一起經過縝密計畫的犯行,若該起案件發生的時間晚1個月,隨著當地相關法律條文修改生效,塞勒斯最高將面臨高達7年的重刑。最終,法官原判處其2年有期徒刑,但考慮到塞勒斯提早認罪,依法予以減刑至16個月。
辯護律師本·唐奈(Ben Donnell)則在庭上表示,塞勒斯自1988年以來就沒有任何犯罪紀錄,且從未犯過性犯罪,平日是一名職業卡車司機,工作表現良好,因此請求法官給予緩刑,讓他能在社區服刑。然而法官認為本案情節嚴重,不適宜緩刑,除了判處實刑外,同時對塞勒斯發布為期5年的性傷害預防令,並頒布針對被害人兒子及姪子的禁制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