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媒體報導,張女在分手後,起心動念利用過往共同生活時所掌握的帳戶資訊。她利用先前知悉的支付寶密碼,偷偷在自己的手機上登入前男友趙男的帳戶。在男方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張女將趙男帳戶內的20萬1042元人民幣(約新台幣97.5萬元)分9筆擅自轉至自己名下。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她轉帳的金額還刻意選用「1314」(一生一世)、「13140」、「131400」等具有特殊情愛涵義的數字,且事後僅象徵性地轉回人民幣1314元(約新台幣6372元)。
趙男發現自己的積蓄憑空消失後,當天立刻打電話向張女催要,要求她在10分鐘內將資金轉回。但張女不僅不聽,反而以「你不前來見面我就不轉」為由威脅男方,宣稱錢放在她這裡才安心。
隨後幾個月內,趙男多次嘗試溝通,張女態度卻愈發猖狂,甚至傳訊息嗆聲:「拿了你20萬又能怎麼樣」、「欠你20萬又能怎樣,我們沒有簽協議,你一分都要不回去」。面對前女友的耍賴與傲慢態度,趙男最終忍無可忍,決定尋求法律途徑解決,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院審理時,張女辯稱自己轉走的錢,是為了追討先前被趙男轉走的部分款項,主張該筆資金本就屬於自己。不過,安徽省阜南縣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戀愛期間的財產處分應遵循自願與合法原則,不得侵害他人權益。
法官認為,張女未經同意私自轉走趙男帳戶資金,客觀上導致趙男財產受損、自己無償獲益,兩者有直接因果關係。且張女事後多次拒絕歸還並囂張嗆聲,顯示其明知無法律依據仍擅自占有他人財產,完全符合法律上「不當得利」的構成要件。
最終,阜南縣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定張女無權占有該筆款項,必須全額返還趙男人民幣19萬9728元(約新台幣96.8萬元),並需按照年利率3%支付資金占用期間的利息。這起案例也提醒廣大民眾,情侶分手後除了情份盡散,更務必在第一時間變更所有信用卡、電子支付與社群軟體的密碼,否則一時大意讓前任掌握帳戶權限,很可能一不小心就讓自己的財產淪為對方偷搬勒索的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