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今天在藍白人數優勢下,以60票贊成、39票反對,三讀通過修正攸關老人健保費免費的《老人福利法》,條文明定老人或其法定扶養義務人就老人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其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者,由中央主管機關全額補助。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本次修法涉及三大問題,首先,全民健保是自助互助的社會保險,應秉持互助互利、量能付費原則。政府已針對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特定弱勢族群提供健保費補助,今年並編列12.2億元,全額補助逾14萬名中低收入70歲以上長者;65至69歲中低收入長者則由地方政府依財政能力提供補助,讓有限資源優先照顧真正有需要的民眾。
其次,新增支出加重財政負擔,恐造成世代不公平。依推估,若補助所得稅率未達20%的65歲以上長者全額健保費,今年所需經費約399.65億元,至138年將增至628.6億元。無論透過調高保費或增加稅收支應,都會讓年輕世代承擔更多負擔,或排擠長照、社福及其他公共服務,影響世代間的公平與資源配置。
第三,立法應遵守憲政分際,確保程序合法合憲。依憲法及預算法相關規範,行政院負責提出預算,立法院依法審議;依《憲法》第70條及《預算法》第91條精神,立法院不得提出增加政府支出的提議,若要涉及新增支出的法案,應先徵詢行政院意見。
李慧芝進一步指出,今天上午在立院時,行政院卓榮泰院長特地向立法院韓國瑜院長說明《老人福利法》第22條修法涉及《憲法》第70條及《預算法》第91條,修法內容應該先經兩院院長討論,很遺憾韓國瑜卻未有慎思,也未與卓榮泰討論,即強行三讀條文。
李慧芝補充,政府持續投入長者照顧,昨天行政院院會中也報告,今年長照3.0預算已超過1100億元,並從獨居老人關懷、社區照顧、醫療與長照整合,以及經濟安全與健康平權等面向,完善高齡者福利,包括調增老農津貼、國民年金及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放額度,並推動70歲以上弱勢老人健保費補助、假牙補助及免費老人健康檢查等措施;同時投入超過500億元推動失智症防治照護,並透過長照3.0強化全齡、全病程、全支持的失智照護,朝「失智友善臺灣888」願景邁進。
李慧芝強調,這些措施與計劃,都需要穩定且充足的財源。健保永續才能保障全民健康,照顧長者也不應以犧牲年輕世代及其他弱勢族群的權益為代價。 福利政策必須兼顧世代公平、財政紀律及資源合理配置,才能真正長久照顧全民。她說,行政院將於收到法案後,邀集專家學者研議法案內容,並在憲法賦予的職權範圍內,採取合法合憲的因應作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