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光續約即爆欠款 失火燒古蹟兼坑員工血汗錢
據了解,林鐵處自2013年起將檜意森活村委託該公司營運,2024年更續約5年。不料營運商隨即陷入財務危機,1,736萬餘元營運權利金無力一次繳清,雖獲准分期清償卻僅繳2期就跳票拖欠。
更雪上加霜的是,2024年8月園區T09木造建物因分包商經理疏失,電風扇短路引發火災重創古蹟建築,修復費高達1,066萬元,扣除保險理賠仍有724萬餘元缺口。不僅如此,該公司還被爆出扣留員工自付額卻未繳勞保費、積欠30多名員工薪資與資遣費,遭議員痛批拿血汗錢做投資資金。
林鐵處於2026年1月正式解約收回自營,除發現園區滅火器等資產短少,連遺留廢棄物都得代為清理。
營運商喊冤稱突發事故 辯「沒拿走物品」
面對巨額追討,檜意森活村公司在法庭上辯稱,火災是進駐廠商私領域電風扇短路所致,屬無法預見的突發事件,且平時皆有做安檢,不應歸責於公司,並已積極協助理賠;至於資產短少,則辯稱退場時物品均留現場,無法確認有短缺。
法官硬氣打臉 重罰連帶責任「開庭還放鳥」
法官審理後狠狠打臉營運商,指出依雙方營運契約,分包廠商造成損害,營運商依法就必須負「連帶賠償責任」,與被告是否過失完全無涉,想以「不可歸責」卸責簡直毫無道理;資產短少部分,被告拿不出未遺失證據,當然要負賠償責任。
法官並認定每日懲罰性違約金合情合理,不予酌減。由於被告最後開庭竟缺席「放鳥」,法院依一造辯論,判決營運商全數敗訴,必須賠償2,530萬餘元天價款項。全案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