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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貞秀參選竹北市長夢碎 新竹縣選委會認定資格不符:放棄中國戶籍未滿10年
前民眾黨立委、中配李貞秀因放棄中國戶籍未滿10年,今年無法登記參選竹北市長。資料照片。攝影姜永年

李貞秀參選竹北市長夢碎 新竹縣選委會認定資格不符:放棄中國戶籍未滿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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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7 14:56:00最後更新 2026/10/07 14:56:47

記者:

鄭宏斌

攝影:

姜永年

前民眾黨立委、中配李貞秀有意參選竹北市長,不過,新竹縣選委會今天(7日)宣布,李貞秀資格不符,原因是放棄中國戶籍未滿10年,依法應不予登記;竹縣鄉鎮市長、代表及村里長共有10人資格不符。
新竹縣選委會表示,今天召開委員會議,審定32名鄉鎮市長選舉參選人,其中1人登記資格不符,也就是李貞秀;另外,252名鄉鎮市民代表參選人,4人不符資格;369位村里長參選人中有5人資格不符,共計不符資格者有10人,符合資格的參選人共643人。
新竹縣選委會表示,李貞秀原為中國人,登記參選竹北市長。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入進入台灣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不得登記為公職參選人。
至於「在台設籍滿10年」要從何起算?依陸委會今年4月16日核釋,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在台定居設籍,並依規定完成繳附喪失中國大陸戶籍證明給主管機關後屆滿10年,所以要從完成繳附證明之日起算,而非從取得台灣戶籍時計算。
新竹縣選委會指出,本次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原中國大陸人民登記參選公職,須於2016年11月28日以前、包含當日,向主管機關完成繳附喪失原籍證明。李貞秀完成繳附喪失原籍證明迄今未滿10年,因此認定資格不符規定,不予登記。
李貞秀則透過臉書表示,她會尋求一切司法救濟,努力保存自己的公民正當參選權利,堅定爭取能依法繼續參選竹北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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