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貞秀日前突發文宣布參選竹北市長,她表示「竹北,是我堅定的選擇,2022年,我曾經寫下對竹北的期待。2026年,我準備好了要來勇敢承擔」。不過,由於她2025年3月才前往中國放棄戶籍,在今年上任立委時也引發極大爭議,這次她又欲登記參選地方公職,資格再度引發各界質疑。
梁文傑今天下午主持陸委會例行記者會時說明,陸委會是《兩岸條例》的解釋機關。《兩岸條例》裡有一條規定,就是陸配必須入籍滿10年才能夠參選公職。至於入籍起算時間,陸委會的解釋是,在除去中國大陸人民身份,並且把除籍證明交給移民署後才開始計算。
梁文傑進一步指出,李貞秀是在2025年才繳交除籍證明給移民署,所以李貞秀去登記的時候,相信選務機關會按照相關規定來判定跟處理。後續如果在法令上有疑義,需要陸委會來解釋的話,「我們還是會幫忙」。
陸委會昨第一時間也發聲明表示,原陸籍人士要在台設籍、完成註銷中國大陸戶籍,並向主管機關繳附註銷原籍證明後滿10年,符合兩岸條例第21條規定才能參選公職。至於李貞秀是否符合參選資格,將由選務機關依法做成認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