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林男透過高中同校友人陳男取得無線電機及 Tetra無線電通訊系統所需要之相關完整參數後,於4月5日深夜10點27分,先在桃園高鐵站使用已燒錄完整參數的無線電機,以個人經驗猜測使用者ID,利用Tetra無線電通訊系統無法辨識是否經過授權之電腦漏洞,入侵該系統頻道。
林男入侵頻道後,在於晚間11點23分左右,台中高鐵站附近的公車上發送GA訊號,使高鐵公司行控中心無線電行動通信交換主系統電腦接收該訊後,並自動發送至發訊位置附近的的列車駕駛,導致 T1698、T1296、T0565等3輛營運列車及T6497回送列車駕駛手動緊急剎車而停駛,造成延誤合計48分鐘。
檢察官認林男所為,涉犯《鐵路法》對於重要鐵路機構設備之核心資通系統,無故利用電腦系統漏洞及變更電腦設備電磁紀錄而危害其功能正常運作罪嫌、陳男涉犯《刑法》幫助無故利用電腦系統漏洞而入侵他人電腦相關設備罪嫌,除依法起訴2人外,考量犯行導致多班列車受錯誤指令影響而緊急煞車停駛,嚴重影響旅客權益、擾亂鐵路營運秩序,具體求處有期徒刑2年。
並考量被告林○廷僅為滿足個人對無線電通訊技術之好奇,恣意侵入高鐵公司 Tetra 無線電通訊系統之電腦設備,致多班列車受錯誤指令影響而緊急煞車停駛,嚴重影響旅客權益、擾亂鐵路營運秩序,具體求處有期徒刑 2 年,以資懲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