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金主出資僱用 香港黑幫跨境組團
檢方起訴指出,自稱「陳偉豪」的香港幫派成員,得知矢板明夫經常公開發表兩岸政治評論,並將於7月6日擔任春雨文教基金會活動講師,出資委託香港「和安樂」幫派成員吳樂組成跨境施暴集團,意圖以公開施暴方式恐嚇言論自由。
吳樂隨後招攬廖港發、馮揚、鄺暉及王昊等人,於7月1日至4日間分批入境台灣。集團原定由鄺暉持玻璃瓶攻擊,但在場勘後,馮揚與鄺暉認為風險過高,於7月5日搭機離境。吳樂為促成任務,向廖港發表示若親自下手,幕後金主將支付港幣10萬元報酬,廖港發隨即答應接手。
永豐棧大廳揮拳施暴 變裝逃機場仍露餡
7月6日上午11時38分,矢板明夫於台中永豐棧酒店1樓大廳準備活動時,廖港發趨前徒手痛毆其臉部,致其受有下頷鈍挫傷合併上唇擦挫傷。同夥王昊在旁把風並假意關心後離境。
廖港發犯案後搭乘計程車前往逢甲商圈購買新衣變裝,再轉赴台中國際機場,購買飛往韓國釜山的機票企圖離境。台中市警第六分局訪查現場目擊者,取得嫌犯帶有「中國口音」的線索,隨後調閱監視器畫面,鎖定廖港發雖更換衣服,但身形、鞋子與手部刺青特徵並未改變。
移民署官員接獲警方通報與嫌犯照片後,在機場管制區內發現剛從廁所出來的廖港發。官員確認其刺青與鞋子特徵後跟監,最終在登機門前約10分鐘與警方聯手將其拘提到案。
檢方認定製造寒蟬效應 求刑5年建請接押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賴謝銓偵查後指出,廖港發過去即有在香港接受金主委託打人獲利的紀錄,每拳收取港幣3000元至5000元。本案因港幣10萬元報酬誘惑,預謀針對素不相識的公共評論者施暴,目的在於藉媒體傳播產生「殺一儆百」效果,製造社會寒蟬效應,嚴重危害公共安全與言論自由。
檢方表示,廖港發犯案後變裝逃亡,到案後否認恐嚇公眾及參與犯罪組織等罪,難認有悔意。檢察官審酌其組織分工縝密、具有高度反偵查性,建請法院從重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予以接續羈押。同案共犯吳樂等4人已發布通緝,幕後指使者與在台協力者則另案持續追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