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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曬恩愛、對象不是我!人妻抓包「牽小三逛街」帶回家過夜…她還炫耀:只需你記住我
麗麗發現丈夫出軌多日,甚至還在社群平台上曬恩愛。示意圖/取自pixabay

丈夫曬恩愛、對象不是我!人妻抓包「牽小三逛街」帶回家過夜…她還炫耀:只需你記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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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3 16:59:00最後更新 2026/10/03 16:59:41

編輯:

古靜兒

新北一對夫妻在婚姻期間,正宮發現丈夫竟與越南籍女子出軌多日,2人非但多次摟抱、牽手、公開曬恩愛,丈夫甚至把女方帶到夫妻倆的住處過夜,氣得妻子2024年5月提出離婚,並對丈夫提告求償60萬元。對此,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人夫與小三的相關行為已逾越一般社交範圍,侵害配偶權屬實,最終判賠正宮4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新北一名女子麗麗(化名)與男子小林(化名)於2018年12月17日結婚,然而麗麗卻發現,丈夫在婚姻期間竟偷吃越南籍女子小珊(化名),後者還曾在2023年12月23日囂張地在自己的社群平台發布親吻小陳手背的短片寫下:「當全世界都忘記我時,我只需要你記住我的存在!」
不到2個月後,小珊又在2024年的情人節大肆放閃,2人手比愛心、摟抱、牽手等行為全被拍下,互動宛如熱戀情侶。更過分的是,小林也在3月24日於網路上公開發布自己與小珊的合照,並搭配文字寫道:「愛一個永遠把妳放在第一位的人,一個平凡但對你的愛卻非凡的人」,甚至帶著小珊來到夫妻倆的住處過夜2次。
作為正宮的麗麗直到2024年5月間才發現丈夫偷吃多時,此後心中就一直有疙瘩,夫妻倆也因此常有爭吵,最終在同年5月23日正式離婚收場。麗麗認為,小林與小珊已嚴重破壞家庭共同生活的圓滿、安全及幸福,造成自己莫大的精神痛苦,因此向法院提告求償精神慰撫金60萬元。

「摟抱、過夜」已超越一般朋友社交範圍

由於小林經法院合法通知後並未在言詞辯論期日出庭,也沒有提出書狀針對麗麗指控的內容進行爭執或答辯,新北地院審理期間,依《民法》相關規定准許由麗麗單方面進行辯論,同時認定小林對麗麗的主張視同自認。
法院審理後,認為小林與小珊的摟抱、過夜等行為,已經明顯超越一般朋友社交往來的範圍,逾越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容忍的程度,已達破壞婚姻共同生活圓滿、安全及幸福的程度,已不法侵害麗麗配偶權且情節重大。法院審酌對麗麗的實際加害情形、所受精神痛苦程度,以及雙方的身分、地位、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最終判處小林應賠償麗麗4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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