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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日穿運動品牌「PUMA」是否涉助選?中選會回應了
民進黨台北市長參選人沈伯洋今天上午前往永春市場掃街,攤商拿出「PUMA」帽請綽號「Puma」的沈伯洋簽名。攝影姜永年

投票日穿運動品牌「PUMA」是否涉助選?中選會回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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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6 17:21:00最後更新 2026/09/26 18:06:07

記者:

李文馨

攝影:

姜永年

民進黨台北市長參選人沈伯洋英文綽號為「Puma」,近期外界討論,若民眾在11月28日投票當天穿著運動品牌「PUMA」服飾前往投票所,是否可能涉及違規助選。對此,中選會回應《鏡報》提問表示,是否構成幫助特定候選人當選的行為,應依一般社會通念整體觀察,判斷是否足以產生促請大眾支持特定候選人的聯想;至於具體個案是否違法,中選會將依法審議。
沈伯洋英文名字「Puma」源自學生時期打籃球時,因球衣印有運動品牌Puma字樣,球友及同儕便開始以「Puma」稱呼他,這個綽號也一路沿用至今。沈伯洋後來更將「Puma Shen」登記在護照上,赴國外發表論文、文章或出席國會聽證時都使用這個名字。
對於民眾投票日穿著「PUMA」品牌服飾前往投票所,是否因此構成投票日助選,中選會表示,假設性問題不予評論;至於具體個案是否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將依法審議。
中選會說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6條第2款規定,投票日不得從事競選或助選活動,其中所指「競選或助選活動」的行為態樣不拘,非僅侷限使用候選人或所屬政黨競選標語、口號。
中選會指出,是否構成幫助特定候選人當選的行為,應依一般社會通念整體觀察,判斷是否足以產生促請大眾支持特定候選人的聯想;不以接收訊息者確實受到行為影響,進而堅定或改變投票意向,或增加競選者、被助選者當選機會為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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