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跟我一樣,停紅燈的時候,打個方向燈也要一直想什麼時間打最好?」該名網友表示,他擔心太早打方向燈會太吵,因此決定紅燈倒數7至9秒時再打;貼文曝光,一票網友表示自己會在倒數15秒時打,「除非排在第一台車,否則還是按習慣綠燈前3秒打」。
也有網友表示,「寧可打著,也不要慢打」、「拜託你早點打好嗎?我不想卡在你後面欸」、「左轉車道要全程打方向燈」、「全程打~才能讓後方的車決定要不要換車道」,網友還笑說,自己喜歡聽「答答答」的聲音,因此無論如何都會全程打方向燈。
事實上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汽車行經交岔路口,準備左轉或右轉時,應在「距離路口30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以手勢示意,右轉應提前駛入外側車道或慢車道,左轉則應提前駛入內側車道或左轉車道。
若未依規定使用燈光,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汽車駕駛人在一般道路可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行駛於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最高可處6000元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