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摸不到大人就大哭!3歲女童夜驚1年
判決書詳細記錄,這起事件對年僅3歲半的女童小花造成極其深遠的心理創傷。女童事後經醫師診斷罹患適應障礙,對黑暗環境及同齡男性產生嚴重的驚嚇與迴避反應。
在事件發生後的整整一年期間,女童每天夜晚入睡都必須有大人全程在身邊陪伴,半夜一旦驚醒、伸手摸發現身邊沒有大人,就會陷入極度恐懼並持續大聲哭泣,長達365個日子都在創傷焦慮中煎熬渡過。
此外,女童事後暫停就托,面對陌生的同齡男童時,會先緊盯眼神觀察後隨即側身迴避接觸。女童父母的心情同樣受盡折磨,兩人因自責沒能保護好女兒,產生強烈的自責與擔心情緒,雙雙陷入嚴重失眠長達數個月。
女童母親為了全天候照顧受創的女兒而鮮少外出喘息,承受巨大的照顧壓力。法官審酌女童父母因子女受害而必須付出加倍心力陪伴重建,據此判給父母精神慰撫金。
師資合規、積木屬安全玩具 突發狀況難預見
至於家長質疑課後班老師未盡照顧注意義務,要求幼兒園與老師連帶賠償一事,法院則給出明確的免賠理由。
判決指出,事發當天課後留園教室內依法配置了兩名教師,包含課後班老師在內均全程在場且未曾離開教室,並無放任幼兒不管的情形。
法官進一步分析,幼兒園採用的積木屬於認證合格的安全玩具,本身非危險器物;且學齡前幼童活潑好動,難以苛求教師隨時盯緊每位幼童的一舉一動。在兩名老師均在場且正常監護的環境下,男童突如其來的傷害行為實屬「無預見可能性」。在無法證明老師有過失的前提下,法院判定老師及幼兒園均免負賠償責任。


